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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通知与公告

中国WTO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习要求

2014-09-04

    

一、   学习内容

采用导师制负责制。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博士生应积极参与研究院组织或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鼓励学术论文发表。在认真完成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应听取10次以上本校组织的学术报告,每次应有不少于500字的小结。在论文工作期间,博士生至少作2次学术报告,在本学科权威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并完成1篇博士学位论文。

二、   学习要求

中国WTO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低学分要求为18分。所有博士研究生需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完成学业。

三、   学习流程

内容名称

相关说明

具体时间

负责单位

完成《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由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负责指导

第一学期

10月下旬)

 

 

 

WTO研究院

 

 

 

确定博士论文题目,查阅文献

第二学期

5月中旬)

进行博士论文开题报告写作

综合考试前,要求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第三学期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报

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支持性项目三类。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个人单独申请,也可以团队形式申请。

每年3月份左右申报,WTO院在培养办发通知后,将尽快组织召开科研创新项目动员指导大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WTO研究院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和资助项目申报

申报人一般为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一年级博士生(不含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生),品学兼优,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二年级博士生如科研能力特别突出,亦可进行申报。

 

 

 

 

每年5月份申报

 

 

研究生院

培养办

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申报

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

4月组织报名; 5月底开展选拔工作,专家组评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6月组织出国行前培训会;7月至9月,学生出国。

 

 

研究生院培养办

博士生综合考核

所有课程全部通过后方能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综合考试和学术论文发表两部分

第四学期(5月中旬),考核不通过,同年10月还有一次机会,两次考核未通过将被取消申请博士学位资格。

 

研究生院培养办&

WTO研究院

博士开题答辩

综合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答辩。如果导师未同意该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则将不能进行开题答辩

第五学期(10月中旬),如果开题答辩没有通过,次年5月还有一次开题的机会。

 

研究生院学位办&

WTO研究院

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申报

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

11月组织报名;12月上旬开展选拔工作,专家组评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12月下旬组织出国行前培训会;次年1月至4月学生出国。

 

 

研究生院培养办

博士论文写作

开题答辩通过为前提

 

第五学期

至第八学期

 

WTO研究院

博士论文预答辩

提交初稿及定稿时须随时与导师沟通,取得同意。导师未同意将不能提交论文终稿

 

第七学期

9月下旬)

 

WTO研究院

论文终稿提交

所有课程全通过,论文发表数量达到我院要求,方可提交论文终稿,申请答辩

 

第八学期

3月中旬)

 

 

 

 

研究生院学位办&

WTO研究院

博士论文答辩

博士论文需通过相似性检测和抽检双盲评审,方可进行博士论文答辩

 

第八学期

5月中旬)

提交博士论文

提交最终版博士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

第八学期

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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