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WTO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习要求
2014-09-04
一、 学习内容
采用导师制负责制。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博士生应积极参与研究院组织或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鼓励学术论文发表。在认真完成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应听取10次以上本校组织的学术报告,每次应有不少于500字的小结。在论文工作期间,博士生至少作2次学术报告,在本学科权威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并完成1篇博士学位论文。
二、 学习要求
中国WTO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低学分要求为18分。所有博士研究生需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完成学业。
三、 学习流程
内容名称 |
相关说明 |
具体时间 |
负责单位 |
完成《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
由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负责指导 |
第一学期 (10月下旬) |
WTO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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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博士论文题目,查阅文献 |
第二学期 (5月中旬) | ||
进行博士论文开题报告写作 |
综合考试前,要求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
第三学期 | |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报 |
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支持性项目三类。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个人单独申请,也可以团队形式申请。 |
每年3月份左右申报,WTO院在培养办发通知后,将尽快组织召开科研创新项目动员指导大会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WTO研究院 |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和资助项目申报 |
申报人一般为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一年级博士生(不含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生),品学兼优,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二年级博士生如科研能力特别突出,亦可进行申报。 |
每年5月份申报 |
研究生院 培养办 |
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申报 |
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 |
4月组织报名; 5月底开展选拔工作,专家组评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6月组织出国行前培训会;7月至9月,学生出国。 |
研究生院培养办 |
博士生综合考核 |
所有课程全部通过后方能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综合考试和学术论文发表两部分 |
第四学期(5月中旬),考核不通过,同年10月还有一次机会,两次考核未通过将被取消申请博士学位资格。 |
研究生院培养办& WTO研究院 |
博士开题答辩 |
综合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答辩。如果导师未同意该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则将不能进行开题答辩 |
第五学期(10月中旬),如果开题答辩没有通过,次年5月还有一次开题的机会。 |
研究生院学位办& WTO研究院 |
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申报 |
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 |
11月组织报名;12月上旬开展选拔工作,专家组评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12月下旬组织出国行前培训会;次年1月至4月学生出国。 |
研究生院培养办 |
博士论文写作 |
开题答辩通过为前提 |
第五学期 至第八学期 |
WTO研究院 |
博士论文预答辩 |
提交初稿及定稿时须随时与导师沟通,取得同意。导师未同意将不能提交论文终稿 |
第七学期 (9月下旬) |
WTO研究院 |
论文终稿提交 |
所有课程全通过,论文发表数量达到我院要求,方可提交论文终稿,申请答辩 |
第八学期 (3月中旬) |
研究生院学位办& WTO研究院 |
博士论文答辩 |
博士论文需通过相似性检测和抽检双盲评审,方可进行博士论文答辩 |
第八学期 (5月中旬) | |
提交博士论文 |
提交最终版博士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 |
第八学期 (5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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