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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WTO研究院2019上半年硕士双盲评审结果公示

2019-04-18

 
硕士双盲评审结果现已全部返回。评阅书电子版将以“盲审编号”命名,发放至学生本人请学生取得评阅书电子版后,打印放入学位申请材料袋中归档。
                    硕士盲审结果(4月18日更新) 
序号 专业 学号 姓名 论文题目 双盲编号 是否答辩 返回时间 申请复审 复审结果 结论
1 世界经济 201711011979 侯惊南 国家安全名义下的贸易保护主义 ——基于美国发起232调查的事实探析 2019110001 B 20190411     允许答辩
2 世界经济 201711011980 陈小双 数字文化产品贸易中的美欧分歧及对中国的启示 2019110002 B 20190411     允许答辩
3 国民经济学 201711022003 冯娅妮 自由贸易港的金融开放模式探索 2019110003 B 20190418     允许答辩
4 国民经济学 201711021995 张刚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升级的影响研究 2019110004 B 20190416     允许答辩
5 国民经济学 201711021985 李川川 自由贸易协定与返回增加值 2019110005 A 20190416     允许答辩
6 国民经济学 201511121761 王娟 我国铝产品出口贸易摩擦研究 2019110006 C 20190411      
 
  
   
   对硕士双盲评审结果的说明

硕士双盲评审的返回结果以ABCD表示对论文的评价,具体含义如下:

       A.同意答辩、B.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可参加本次答辩,无需再次送审)、C.经过较大修改后答辩(经不少于半年修改后,答辩前重新送审)、D.不同意答辩。

评阅通过者,由学院统一到诚信812领取学位申请材料后进行发放。

评审结果以表中“能否答辩”一栏为准。

1、评审结果若为A、B则可以通过双盲评审,可以参加本次答辩,但应参考评阅人具体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

2、评审结果若为C因其论文存在问题较多,须对论文做出较大修改并推迟半年答辩。如论文作者认同外审专家的评阅意见,则应推迟半年,重新申请答辩;如论文作者对评阅意见不认同,可于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WTO院办提出异议,同时提交申诉材料,包括1)申诉书;(2)导师对申诉的意见;(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4)校内三位同行专家的意见(点击下载)若申诉成立,WTO院将组织进行异议论文复审,复审结果为论文抽查的最终结果。

3、评审结果若为D则该生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水平,须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开题写作,答辩期后延半年至一年。 

 

中国WTO研究院

2019年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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