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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研究生会章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
研究生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会是在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组指导下的研究生自治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服务于全体研究生,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祖国建设为己任,努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提升研究生的素质,增强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和目标
  (一)端正学风,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研究生自身优势,带领本院研究生抓住时代机遇,努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投身社会,为祖国建设服务。
  (二)结合本院研究生自身的特点,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多方面的活动,配合学校实施和完成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三)倡导和组织研究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深入调查了解广大研究生对教学、科研、生活诸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学校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同兄弟学院研究生会的联系和交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友谊。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取得本校学籍、承认本章程的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在本会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协助树立和维护本会声誉;
  (四)接受本会协调和指导,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 本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组的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会组织机构
  (一)主席团: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领导机构,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主席团经院组织考察和院全体研究生选举结合产生。主席团成员应严格遵守研究生会制度,维护研究生的利益。主席团成员任期为一年。
  (二)办公室:负责研究生会例会等日常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编印会议纪要和公告;负责研究生会的工作信息管理;推进研究生会内部组织文化的建设,承担各种会务和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研会的财务管理;使研究生会工作更加条理化、系统化;从研究生的实际需要出发,调查、了解并帮助解决同学们生活中的困难,为研究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学术部:介绍推广研究生的前沿学科及促进交叉学科的融会贯通;以提高学术水平,营造学术气氛为工作中心,及时提供相关学术活动信息;组织学术活动以及相关科研学术报告的学习,激发全院研究生的学术热情,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
  (四)文艺部:负责开展各类文娱、体育活动,丰富研究生的业余生活;开展各种知识性与娱乐性的活动;组织参加校运动会和研究生的各项比赛;在全校树立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提高全体研究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外联部: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会的各项外联工作;负责与各兄弟院校的联络工作,加强校际及学院间合作;积极配合本院研究生会其他各部门的活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为其他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支持;协助主席团开展与上级学联的组织交流工作,并负责本院研究生会部分活动资金的赞助争取工作;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联系与合作,拓展社会资源;其他经主席团批准独立开展的各项活动等。
  (六)宣传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推动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会的形象建设;负责通过各种方式向同学宣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提高同学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本会在研究生中的影响;负责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板块的建设和维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本院研究生大型活动、优秀个人、先进事迹等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体育部:体育部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了同学们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通过组织各种体育活动磨练同学们的耐力,培养集体凝聚力。
  (八)生活部:负责定期组织研究生会同学,学长学姐及老师开展经验交流及指导活动,协助大家提高学习效率,并组织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了解,沟通感情,丰富课余生活。
  第九条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会各组织机构干部职责
  (一)主席的职责:
  1. 主持研究生会全面工作、总管并协调各部工作;
  2. 主持召开研究生大会,讨论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问题;
  3. 监督、检查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有权对各部门成员的任免提出建议;
  (二)副主席的职责:
  1.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各部工作;
  2. 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有关部室的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在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时,代行主席职责。
  (三)部长的职责:
  1. 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对主席团直接负责,并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2. 根据主席团决定,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审订、检查、安排落实和工作总结;
  3. 做好本部门的人员管理及工作记录;
  4. 积极配合其他各部门开展活动;
  5. 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副部长的职责:
  1. 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2. 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执行职权。

第四章 选拔与任免制度

  第十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通过竞选的方式产生。
  (一)选举时间:每年11月及次年4月分别进行部长和主席团成员的选举
  (二)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信
  (三)候选人要求:
  1. 候选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德优良;
  工作能力:具备所任职务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水平、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团结和带动同学做好工作;
  群众威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带头执行研究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维护集体荣誉,能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具有奉献、服务精神,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身体状况: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
  2. 候选人必须具有积极为研究生服务的热情和充裕的业余时间。
  (四)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组保留对候选人资格的质疑权。
  第十一条 主席团的任命和部长的产生
  (一)主席团成员的产生: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在自愿参与选举的前提下,按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研究生工作组提名,通过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原则上一年改选一次。
  (二) 各部部长的产生:
  各部部长由广大研究生自愿报名,由上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上届各部部长、副部长、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以及本年级全体研究生同学以公开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主席团有权力根据工作需要对各部部长进行调整。
  (三)副部长的产生:
  由本届当选的各部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同意。参加部长竞选的其它候选人可作为优先参考人选,每部可预设副部长1名,以后随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调整副部长人数。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适合担任研究生会干部: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违反校纪校规;
  3. 干部考核不合格;
  4. 自动申请辞职;
  5. 不履行干部义务持续达一个月或者连续两次缺席研究生会重要活动。

第五章 工作监督与干部考核

  第十三条 工作监督机制
  1. 在学生活动组织开展过程中,研究生会主席团对学院研究生工作组负责;各部部长对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2. 研究生会应在每学期初向学院提供学期活动计划与经费预算方案,活动计划与经费预算方案中应包括本学期拟开展的常规活动和大型院校活动,说明活动的开展时间、预算、分工和预期效果。在活动具体准备阶段,主办部门就相关活动策划报研究生会例会讨论审批,并且在活动结束之后提交活动情况总结。
  3. 研究生会需遵守工作例会制度。工作例会上应总结前期工作内容,讨论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通报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工作例会由副主席负责考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纪要。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情况由研究生会主席团于学年工作开始前协商决定。
  4. 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应向研究生会主席团提交学期工作总结报告,主席团在工作例会考勤、会议纪要和活动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学期活动总结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本学期开展的常规活动和大型院校活动、各部门表现情况等。
  第十四条 干部考核机制
  1. 研究生会干部的考核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两次,具体考核办法由办公室起草,主席团审核批准并负责实施。
  2. 研究生会干部的惩罚主要包括警告、严重警告、劝其辞职、罢免并记录在案。
  3. 研究生会干部中工作突出者,可以考虑根据具体情况由学院给予适当奖励,但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具备奖励资格。
  4. 奖惩的实施由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组决定。
  第十四条 干部考核机制
  1. 研究生会干部的考核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具体考核办法由办公室起草,主席团审核批准并负责实施。
  2. 研究生会干部的惩罚主要包括警告、严重警告、劝其辞职、罢免并记录在案。
  3. 研究生会干部中工作突出者,可以考虑根据具体情况由学院给予适当奖励,但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具备奖励资格。
  4. 奖惩的实施由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组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制定。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组。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生会通过后,于2013年4月10日开始实施。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
2013年3月20日